大王郢路8号15#19#商业A区商业辅助用房217室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来源:建发公司 发布人: 苏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11-25 14:07:27

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于2022年11月30日09时30分在苏滁国际商务中心7F对大王郢路8号15#19#商业A区商业辅助用房217室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竞租标的物:

第一标段:大王郢路8号15#19#商业A区商业辅助用房217室:面积123.02m2。

竞租人如有意向,具体概况请竞租人自行踏勘现场。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承租方应依法持证经营,必须遵守市容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出店经营,不得转让,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禁止经营烧烤类、易燃易爆、有环境和噪音污染、易占道经营的经营项目。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出租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追究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产,并归还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或折价收购,须在正式营业前自行办妥应该具备的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环保等部门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等。中标人须按照招租人要求提供齐全的证照及相应的手续材料,应在招租人规定时间内提供完全,若乙方无法提供,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中标人须按招租人要求无条件撤离承租房屋。

2、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出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三年,合同一次性签订;

4、租赁费用支付方式:租赁费用每年支付一次,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书》签定时将第一年度租赁费用转入招租方指定帐户(即:先付后租);后年度具体付款日期和付款方式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年租赁费用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度租赁费用的5%递增。

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的租赁费用(按最终竞得价折算),履约保证金在中标方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一次性支付,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并将房屋恢复原样、腾空后且无竞得人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6、中标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书》前必须完成第一年租赁费用、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签订合同签出租人明确金额)三项费用的交纳,交纳齐全方可签订合同,租赁起止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7、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各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屋恢复原状,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

8、其他相关要求: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一切维修(含消防、水电管道、线路仪表灯设备、门窗等设施)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同时标的物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经营的标的物外墙、招牌、装饰等必须符合滁州市文明创建及出租人的要求。请有意向的竞租人现场勘查,充分考虑。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三、租赁费用起拍价、保证金:

第一标段,面积为123.02平方米,起拍价:29600.00元/年,竞价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

四、本次招租项目由安徽博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

五、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现场缴纳现金,由代理公司当场清点后密封,竞价失败的竞价保证金当场退还,竞价成功的竞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无息退还。

六、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均可参与。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交易公告,竞价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出租人或代理公司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3、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至代理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定《招租合同》,否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招租。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由竞租人自行进行现场查勘,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竞价人。

八、竞价要求及竞价方式:

1)竞价人如为法人资格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且加盖公章;竞价人如为个体工商户的由经营者自行参加竞价(不得委托他人),须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营者身份者复印件加盖公章;竞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次竞价活动采取现场三轮竞价,对符合条件并按规定数额递交保证金的竞价人发放报价单,由竞价人按报价单中规定内容填写第一轮竞价,填写完成后由代理公司现场宣读竞价最高金额,竞价人根据最高金额填写第二轮价格,依次类推。第三轮竞价为最终竞价,并由竞价最高者承租对应标段。

3)满足要求的竞价人为一家及以上时,竞价即可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开展竞价活动。

4)本次竞价设置优先权人,优先权人为该租赁物现有承租人,现有承租人经营业态为宾馆,在同等价格的情况下,现有承租人优先取得承租权。优先权人信息在竞价前由代理公司向各竞价人公布。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出租人和代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4)竞价人只能把承租物做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转租第三方,否则,产权人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竞价人承担。

5)具体交付时间及装修期限以产权人通知为准。

6)出租房屋提供的现场照片仅供参考,对现状标的物的利用价值由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自行测算综合考虑竞价价。

十、代理费收取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贰仟元整)由竞得人承担,由竞得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缴纳(无票)。

招租单位: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方总  13855009206

联系地址:滁州市苏滁国际商务中心7F

代理公司:安徽博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陈总 13739202166

联系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湖心东路170-206号。

招租单位: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安徽博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