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中新苏滁高新区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教师公告

来源:教育局 发布人: 苏滁人力资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5-06 14:28:00

林溪书院幼儿园为新建的公办幼儿园(中新苏滁高新区第一幼儿园分园),位于中新苏滁高新区双城路与立新街西北角,总建筑面积2781㎡,共三层,9个班。因工作需要,经研究,中新苏滁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3年度中新苏滁高新区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教师13名,具体岗位见附件《2023年度中新苏滁高新区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岗位职责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或在资格复审时能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且在录取聘用前能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证书编号的可以报名);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其中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为“1992年4月27日(含)以后出生”。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3年5月6日在安徽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及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发布。

(二)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00至5月18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填写《2023年度中新苏滁高新区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分辨率约为300-500像素,大小为100kb以下),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履历从高中填起,填写至今(2023年4月)不得中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5月19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19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22日16:00前登录安徽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中新苏滁高新区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23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安排

2023年度中新苏滁高新区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教师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卷面分值为15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学、心理学占40%),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

考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5月25日9:00至27日9:00从安徽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滁州市,具体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安徽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公布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设定笔试合格成绩最低分数线为9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3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审核表,其中:

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凭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中国语言文字网https://zwfw.moe.gov.cn/mandarin/)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专业测试费用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五)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以专业测试通知书为准。

2.专业测试的形式和程序。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逻辑思维、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3.为确保新进人员专业素质,专业测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低于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报考人员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报考人员如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则视为主动放弃。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报考人员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按照规定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公示7天。

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签约聘用

1.聘用手续和待遇:本次招聘的人员与中新苏滁高新区第一小学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根据工作年限、职级、职务等情况按照学校薪酬制度规定调整工资待遇,年综合收入不低于6万元/年(含社保、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它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笔试费用45元/科,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标准)

(三)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相关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50-3769039

监督举报电话:0550-3769723

报名故障电话:0551-6289191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中新苏滁高新区教育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