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来滁就业创业政策实施细则

来源: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人: 苏滁人力资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8-28 09:52:28

根据《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来滁就业创业六免六补六优化政策》文件精神(滁人社发〔202365),为高效便捷方便受益群体,将相关政策措施办理程序进行细化,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实施细则

(一)免食宿交通费

1.申领对象

来滁参加政府部门组织招聘活动的高校毕业生、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和高级技能人才

2.补助标准

给予符合条件人员最高2000元/人食宿交通补贴

3.申领条件

1)参加活动。申请人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活动并签到;

2)提供材料。通过滁州政务服务平台就业政策专区提供学生证或就业推荐表、面试通知书,食宿、交通票据。市人社局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并将审核结果线上流转至市人才

3)资金兑现。市人才办在复核无误后,于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所需资金从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

(负责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联系电话:3820759

(二)免创业场地租金

1.申领对象

高校毕业生

2.补助标准

免除330平方米以内场地租金。

3.申领条件

在市双创平台创业以及领衔创业项目入驻

4. 申领材料

入驻企业按照市科技局《滁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企业出入孵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申请。

(负责单位:市科技局成果科;联系电话:3024023

(三)免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利息

1.申领对象

高校毕业生、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和高级技能人才

2.补助标准

对借款人承担的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利息部分,再次给予等额补贴,期限3年。

3.申领条件

在滁申请50万元以下创业担保贷款

4.申领材料

1创业担保贷款推荐申请

2)学历证书,初级以上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5.申领程序

1受理。个人提出申请,经银行初审、人社部门审核后,将材料流转至当地财政部门

2)发放。经办银行向财政部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部分,并于3个工作日内发放至贷款人

(负责单位:市人社局就业科;联系电话:3042118

(四)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1.申领对象

高校毕业生、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和高技能人才

2.申领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在滁无自有住房;

3)在市重点产业领域工作;

4)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

3.申领材料

申报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初级以上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在滁无房产证明。

4.申领程序

市政务中心人社窗口申报,人社部门审核后,交由相关部门、园区完成审核。

(负责单位:市人社局就业科;联系电话:3042118

(五)免费参加技能培训

1.对象

本地在校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且有在滁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

2.条件

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本地在校高校学生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且有在滁就业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

3.材料

申报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计划参加培训项目

4.培训安排

在开展培训前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参加培训

(负责单位:市人社局职建科;联系电话:3022072

(六)减免税收

1.申领对象

高校毕业生,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科技人员

2.补助标准

1)高校毕业生在滁创业的,符合政策规定的,按照规定享受国家标准上浮20%税收减免。

2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奖励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获奖人可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至分红或股权转让时依法缴纳。

3.申领条件

1)高校毕业生在滁创业符合政策规定

2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奖励

4.申领材料

1高校毕业生在滁创业符合政策规定,留存《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备查;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为股份、投资比例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或者获奖人员,应在授(获)奖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报送《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备案表》。技术成果价值评估报告、股权奖励文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奖励单位留存备查。

2)参照省政府《创业安徽行动方案》(皖政〔2022〕63号)执行。

5.申领程序

高校毕业生在滁创业符合政策规定,自主办理纳税申报时,在年度减免税限额内,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为股份、投资比例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或者获奖人员,应在授(获)奖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报送《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备案表》。

(负责单位:市税务局法制科;联系电话:15385001281)

(七)购房补贴

1.申领对象

大专(含高职院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

2.补助标准

1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购房款10%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

2)大专(含高职院校)毕业生购房款8%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

3.申领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在滁州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

3)在市重点产业领域工作。

4.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分为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线上办理程序:1.手机端皖事通,选择滁州市进入皖事通.慧滁州,点击办事大厅。点击搜索按钮,在搜索框中输入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购房补贴,选择该事项。2.打开安徽政务服务网,选择滁州市。选择补贴申领专题点击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购房补贴按照系统提示,逐一填报相关材料    

线下申报程序如下:

1)填写审批表。申报人从住建部门领取并填写审批表和承诺书。其中:购房时限从2023512日后(含)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工作单位为在我市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工作,即:八大产业链和六大支柱产业领域相关企业;申报人在享受4年购房补贴期间,需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2)提供申报材料。申报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合同、购房全款发票、首套房证明

3)申报地点。在市购房者到市政务中心住建窗口申报,在滁州经开区、苏滁高新区、琅琊区、南谯区购房者到所在辖区服务中心住建窗口申报。

5、补贴发放

自资格审核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由住建部门将补贴款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第一年申报补贴时需填写审批表,后三年仅需向住建部门提供本市社保缴费记录,且按上年同期发放补贴。

(负责单位:市住建局房管科;联系电话:3062424

(八)租房补贴

1.申领对象

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大专(高职院校)毕业生

2.补助标准

1)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给予每年1.5万元租房补贴;

2)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给予每年1万元租房补贴;

3)大专(含高职院校)毕业生给予每年0.5万元租房补贴。

以上补贴期限3年,与购房补贴入住人才公寓政策不重复享受。

3.申领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在滁无自有住房;

3)在列入市重点产业领域工作;

4)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

4.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分为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线上办理程序:1.手机端皖事通,选择滁州市进入皖事通.慧滁州,点击办事大厅。点击搜索按钮,在搜索框中输入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租房补贴,选择该事项。2.打开安徽政务服务网,选择滁州市。选择补贴申领专题点击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租房补贴”。按照系统提示,逐一填报相关材料

线下申报程序如下:

1)填写审批表。申报人从人社部门领取并填写审批表和承诺书自政策印发之日起交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后,符合条件人员可申报;工作单位为在我市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工作,即:八大产业链和六大支柱产业领域相关企业;申报人在享受3租房补贴期间,需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2)提供申报材料。申报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本人无自有住房证明、租房合同

3)申报地点。在市申报人到人社窗口申报,在滁州经开区、苏滁高新区、琅琊区、南谯区购房者到所在辖区服务中心住建窗口申报。

5、补贴发放

自资格审核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由人社部门将补贴款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第一年申报补贴时需填写审批表,后2年仅需向人社部门提供本市社保缴费记录,且按上年同期发放补贴。

(负责单位:市人社局就业科;联系电话:3042118

(九)生活补贴

1.申领对象

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大专(高职院校)毕业生

2.补助标准

1)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给予一次性2万元生活补贴;

2)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给予一次性1.5万元生活补贴;

3)大专(含高职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万元生活补贴

3.申领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在列入市重点产业领域工作;

4)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

4.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分为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线上办理程序:1.手机端皖事通,选择滁州市进入皖事通.慧滁州,点击办事大厅。点击搜索按钮,在搜索框中输入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选择该事项。2.打开安徽政务服务网,选择滁州市。选择补贴申领专题点击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按照系统提示,逐一填报相关材料

线下申报程序如下:

1)填写审批表。申报人从人社部门领取并填写审批表和承诺书自政策印发之日起交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后,符合条件人员可申报;工作单位为在我市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工作,即:八大产业链和六大支柱产业领域相关企业。

2)提供申报材料。申报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

3)申报地点。在市申报到人社窗口申报,在滁州经开区、苏滁高新区、琅琊区、南谯区购房者到所在辖区服务中心住建窗口申报。

5、补贴发放

自资格审核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由人社部门将补贴款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负责单位:市人社局就业科;联系电话:3042118

(八)就业补贴

1.申领对象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困难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补助标准

1)一次性就业补贴3000元。

2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500

3)就业见习期间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

4)一次性1000/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5)按企业实缴住房公积金数的50%给予企业补贴,期限一年。

6)每场5000元招聘会补贴。

3.申领条件

1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在我市小微企业首次就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2本地应届高校、中等职业院校以及技工院校困难毕业生。

3)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

4)我市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5)民营企业招聘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并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6)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高校举办市内企业专场招聘会,组织50家以上企业或提供1000个以上岗位。

4.申领材料

1)用人单位提供以下材料:《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表》、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费用明细账(单)等材料。

2)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或身有残疾)等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复印件等。

3)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等。

4)《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审批表》、毕业证复印件(全日制统招)、近6个月的工资流水。

5)按照《关于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筑梦江淮的若干措施》(皖人社发2022〕13号)执行

6)举办招聘会的申请报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司简介、招聘会执行方案、参加招聘会企业名单及签到簿、相关宣传报道证明。

5.申领程序

1申请人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ygjy.ah.gov.cn/)),点击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模块,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向企业参保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单位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用人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将个人补贴发放至个人银行卡号。

2)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所在高校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高校核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毕业生所在高校,由院校按照规定代为发放。

3)就业见习补贴原则上按季拨付,见习单位申请补贴时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材料,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单位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

4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单位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

5按照《关于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筑梦江淮的若干措施》(皖人社发2022〕13号)办理。

6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

(负责单位:市人社局就业科;联系电话:3042118

(十一)创业补贴

1.申领对象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安徽大赛省级赛中获奖项目留学生创业园内留学人员。

2.补助标准

1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在市级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奖项目落地转化我市的,给予10万元补贴。在创业安徽大赛省级赛中获奖项目落地转化我市的,给予100万元补贴。

(3)对留学生创业园内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根据项目规模给予10-20万元资助。

(4)对具有国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人生活补贴。

(5)对入驻留学生创业园3年内创业成功的留学人员,按ABC三个等次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资助。

3.申领条件

1)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月以上并缴纳社保。

2在市级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奖项目在滁落地转化在创业安徽大赛省级赛中获奖项目在滁落地转化。

3)留学生创业园内留学人员创新项目。

4)有国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的。

5)留学人员入驻留学生创业园3年内创业成功。

4.申领材料

1)《初始创业补助资金申领表》、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不少于两人)、《就业创业证》等。

2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业安徽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3号)执行

3)教育部出具的留学有效证明、留创园企业证明

4)国外博士后工作经历证明、留创园企业合作协议或合同

5)经省厅评估认定合格的创业项目。

5.申领程序

1)申请单位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ygjy.ah.gov.cn/),点击一次性创业补贴模块,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向企业参保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单位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

2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业安徽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3号)办理

3)经省厅评估合格后,市政务中心人社窗口申报,人社部门受理申报材料后,经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个人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

(负责单位:市人社局就业科;联系电话:3042118

(十二)社会保险补贴

1.申领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小微企业

2.补助标准

1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期限2年。

2)按企业实际缴纳部分给予等额补贴,期限1年。

3.申领条件

1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2)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申领材料

1)《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2)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5.申领程序

1申请个人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ygjy.ah.gov.cn/),点击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模块,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向企业参保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个人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

2)申请单位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ygjy.ah.gov.cn/),点击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模块,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向企业参保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单位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

(负责单位:市人社局就业科;联系电话:3042118

(十三) 优化人才生态

1.申领对象

企业带徒名师

2.补助标准

1给予企业4000/人,最高20万元一次性补贴。

2给予带徒名师一次性2万元补助

3.办理程序

按照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予以办理。

(负责单位:市人社局职建科;联系电话:3022072

(十四)优化成长环境

1.申领对象

企业

2.补助标准

企业与双一流高校在校生签订来滁就业信用合同,给予的学费、生活补助,按企业补助的50%对企业进行补贴。

按照《关于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筑梦江淮的若干措施》(皖人社发2022〕13号)执行

(负责单位:市人社局就业科;联系电话:3042118

(十五)优化技能提升

1.申领对象

高技能人才

2.补助标准

1)入选省江淮杰出工匠、省技术能手以及获得省技能大奖的,按省补金额的50%进行配套

2)入选国家级的,按省级标准等额奖补。

参照省《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73号)执行。

(负责单位:市人社局职建科;联系电话:3022072

(十六) 优化平台建设

1.申领对象

大学生就业创业驿站、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民营孵化机构、新建省级留学生创业园、省级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

2.补助标准

15万元大学生就业创业驿站建站经费。

2)高校新建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给予每个基地120万元建设经费。

3经认定的民营孵化机构,3年内成功孵化大学生创办企业的,按每户每年5000元标准发放补贴。

4)集聚10家以上留学回国毕业生创办企业且提供不少于5000平方米孵化场地等条件的新建省级留学生创业园,给予200万元资助。

5认定为省级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的给予3000万元补助。

6)认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给予300700万元补助。

7)认定为省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给予200万元补助。

8)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20万元补助

(负责单位:市人社局专技科;联系电话:3026363

(十)优化博士后专项

1.申领对象

博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补助标准

1)来滁实习或科研攻关的博士,给予不低于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补贴。

2)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的按每人每年30万元给予资助,期限2年。

3)新设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按30万元、15万元标准给予建站资助。

4)企业全职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提高到16万元,出站博士后留滁在企业工作的给予20万元津贴。

3.申领条件

1)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博士人才

2)已完成进站备案,并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的博士后人才

4.申领材料

1)博士人才提供与市级博士创新工作站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劳动合同;

2)博士后人才提供进站备案证明;

5.申领程序

 按照《关于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筑梦江淮的若干措施》(皖人社发2022〕13号)执行

(负责单位:市人社局专技科;联系电话:3026363

二、其他事项

实施细则自政策印发之日起执行,涉及的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与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实施;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高技能人才是指高级技工以上人才,所提供的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以申报和具体条款实施要求时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