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就业局 发布人: 苏滁人力资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1-15 17:20:05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统一全省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和执行标准,规范各级失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的登记管理、关系转移、待遇审核支付等全流程工作,有效防范经办风险,切实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提升经办服务便捷性和规范性,维护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适应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管理需要,解决我省原有失业保险经办流程存在区域差异、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结合我省失业保险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安徽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
三、起草过程
依据国家及我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经办服务管理需求,起草了《规程(征求意见稿)》,明确全省统一的失业保险经办标准、流程和职责分工。通过组织集中研讨、书面征集、网络征集等方式,向省直及厅内相关单位、各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法律顾问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经充分吸收采纳各方合理意见建议后,形成本《规程》。
四、主要内容
本《规程》全文共10章86条(不含附件)。
其中,第一章总则,主要是对部门职责进行明确。第二章登记管理,主要是对参保登记情形、登记内容、经办流程等方面进行明确。第三章关系转移接续,主要是对省内、跨省关系转移接续相关内容进行明确。第四章待遇审核与支付,主要是对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价格临时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请与发放,待遇支付与追回等内容进行明确。第五章基金财务管理,主要是对收入管理、支出管理、会计核算、预算决算等内容进行明确。第六章统计管理,主要是对经办机构应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开展统计工作进行明确。第七章档案管理,主要是对业务档案的收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移交等工作进行明确。第八章内控管理,主要是对业务经办风险管理、疑点筛查核查、内部控制评价等内容进行明确。第九章权益记录,主要是对个人权益数据的登记、管理、维护等内容进行明确。第十章其他,主要是对落实本《规程》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主体以及施行时间内容进行明确。
五、政策咨询
咨询机关:安徽省社会保险局
咨询电话:0551-62661514